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安全监察 >

关于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炮采(高档普采)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3项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30 15:33 来源:矿山安全监察处 点击次数:

 

国家矿山安监局湖北局关于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炮采(高档普采)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3项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恩施州应急管理局,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应急管理局,各煤矿企业:

《强化煤矿炮采(高档普采)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强化煤矿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规定》《强化煤矿架棚巷道顶板管理规定》等3项煤矿顶板管理规定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2年第4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我局将在今后监察执法过程中严格按此规定对煤矿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到位的将严格进行处罚。

 

附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强化煤矿炮采(高档普采)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等3项煤矿顶板管理规定的通知(请自行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下载)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20221229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