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开展 示范矿井建设强力推进
发布时间:2011-03-27 10:01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节后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1〕18号)、湖北煤监局《关于做好示范矿井验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煤监察[2010]240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煤矿示范矿井建设,3月22日至26日,湖北煤监局副局长黄加训同志带队在宜昌市开展煤矿节后复工复产和示范矿井建设工作专项督查。
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督查了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煤矿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及节后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煤矿示范矿井建设、节后复工复产、职业危害防治、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落实情况。督查组分别与当阳市、长阳县、远安县安监局交换了意见,充分肯定了宜昌市各级政府及煤矿企业所做的工作。
黄加训副局长指出:宜昌市在煤矿节后复产复工工作方面认真组织、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示范矿井建设强力推进;积极、迅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等。黄加训副局长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委会有关加强煤矿节后复工指导的通知精神,以及示范矿井建设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示范矿井建设、全面排查治理煤矿安全隐患,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