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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局长带队对荆门市煤矿开展重点监察执法

发布时间:2011-09-21 10:19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9月16日至9月20日,湖北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书记、局长亲自带队对荆门市东宝区部分煤矿开展了重点监察执法活动。本次监察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进行地面监察、深入井下生产工作面监察等方式,重点检查了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防治水、井下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技改矿井建设和示范矿井创建等情况,共监察矿井6处,下达执法文书24份,发现安全隐患82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个,实施经济处罚18万元。
党组书记、局长对荆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肯定。他认为,荆门市煤矿企业大多是乡镇煤矿,基础条件不好,但通过市、区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煤矿企业的共同努力,积极推进煤矿质量标准化和示范矿井建设,不断改进采煤方法、支护方式,井下各大系统逐步完善,技改和示范矿井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涌现了一批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的矿井。他指出,尽管荆门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煤矿采煤方法不正规,仍然采用巷道式采煤法采煤;二是井下各系统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局部通风机管理不到位,斜井提升“一坡三挡”不完善,部分矿井使用淘汰的机电设备,提升未采用机械运送人员等;三是防治水措施没有严格落实;四是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有差距。他强调,煤矿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示范矿井创建和扩能技改工作,提高煤矿企业的防灾、抗灾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煤矿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矿井的本质安全水平,一是要突出重点。要清楚矿井最大的灾害是什么,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进行预防;二是要注重环节。注重提升、运输、采掘、通风等各大系统的完善,提高矿井的安全水平;三是要抓好管理。要变以前“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为“该怎么干就怎么干”,大力加强示范矿井建设。
检查结束后,荆门市委书记王玲、市长万勇与检查组交换了意见。荆门市委常委、东宝区委书记毕春群,东宝区常务副区长蒋丛贵,副区长常北方以及荆门市安监局局长王春光等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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