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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政府认真落实湖北煤监局专项监察意见

发布时间:2011-11-18 10:26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2011年10月17日至21日,湖北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党组书记、局长带队对黄石市阳新县煤矿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监察,共指出各类安全隐患70条,实施经济处罚201万元。针对存在的问题,湖北煤监局对阳新县人民政府下达了《关于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阳新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化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治理煤矿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果,强化企业基础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阳新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抓落实。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县政府召集洋港镇、安监、公安、国土、电力等单位负责同志,召开了煤矿资源整合关闭工作专题会议,集中研究了打击非法矿山和整合矿井设计外井口的关闭问题,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落实责任单位。二是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实际情况。按职能分工,由公安局对矿山企业民爆物品使用、国土资源局对非法煤矿分布、安监局对整合矿井分布进行了摸底调查,初步掌握了情况。三是召开工作会议,全面进行部署。召开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了湖北煤监局对阳新县煤矿检查情况及下达的监察意见,并以县安办名义下发了《关于落实湖北煤监局对阳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监察意见的通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同时对其他未进行检查的整合、建设矿井提出了下一步的具体要求。四是组建工作专班,认真抓好落实。根据阳新县洋港地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及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的要求,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相关政府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查处非法开采、炸封取缔无证矿山、整合技改矿井整治、查处非法使用民爆物品、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等五个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目前,阳新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正按照专项整治方案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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