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本局动态 >

国家安监总局安全培训第七督查组来我省督查安全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12-06-16 10:43 来源:admin 点击次数:

 

督查组听取湖北宝源广得公司汇报安全培训工作

2012年6月11日至15日,国家安监总局副司长王建冬带领国家安监总局安全培训第七督查组一行四人,对湖北省安全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听取了湖北省安监局、湖北煤监局、荆门市、宜昌市及其夷陵区安全培训情况汇报,实地检查了省宣传教育中心、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中石化荆门分公司、湖北宝源广得资源有限公司、葛洲坝集团职工培训中心和湖北昌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查阅了相关资料、培训档案,对所到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现场考试。检查结束后,反馈了督查组的初步意见。督查组对我省的安全培训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安全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督查组要求我省,一是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的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和企业对安全培训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在加大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执法力度。把安全培训纳入重点监察、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的日常监管内容之中,必要时开展对安全培训的专项执法监察,真正实现以监管促培训,以培训保安全。三是进一步优化省内安全培训机构布局,提高培训机构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能力的建设,规范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四是加强培训档案管理。建议全省出台统一的培训档案标准,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加强检查,以此规范全省安全培训档案管理工作。五是加快安全培训、考核网络化建设。省安全监管局、湖北煤监局要加快建成适合自身的统一的安全培训考试、审批发证、统计信息支撑平台,使“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教考分离”工作得以实施,并以此统一全省“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计划申报、考试和发证,促进培训机构培训教学规范化、档案标准化,提高培训质量。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