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本局动态 >

【湖北日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力推地方政府抓好矿山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2023-09-20 07:25 来源:湖北日报 点击次数: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力推地方政府抓好矿山安全生产

 

湖北日报 2023-09-17

  

 

连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会同国家第17异地监察组在建始县和利川市煤矿企业开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贯和监察执法。

湖北日报讯(记者包东喜、通讯员王毅、程慧朋)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传达国家局党组会议工作要求,结合湖北实际研究贯彻措施。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主要负责人强调,《意见》在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安全法治水平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为推进湖北矿山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全体监察人员要认真学习、融会贯通,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和矿山企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将《意见》在荆楚大地落地生根。要全面规划湖北矿山的发展,坚决改变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管理差、效益低的局面。对正常生产和建设的矿山要推进机械化、智能化、规模化,提质增效,对长期停工停产的矿山要分类处置。要强化地方政府和部门的责任,明确地方政府联系包保、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的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和专业人员配置,落实监管部门日常安全监管主体、监管执法责任,切实提高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要针对性地解决矿山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提高管理能力;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加强岗位责任和对外包工的管理,真正解决企业末梢问题。

 

 

为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矿山企业抓好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一方面分别会同湖北省能源局、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分别召开了全省煤矿、非煤矿山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讨论研究煤矿、非煤矿山贯彻落实的措施,另一方面,由该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全省9处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组织恩施州及建始、利川2个重点产煤县政府领导和监管部门开展宣传交流,研究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工作措施。

据悉,目前,湖北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措施。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 版权所有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湖北应急管理厅大楼 电话:027-87307502 邮编:430071
鄂ICP备13017754号 |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918号 | 政府网站标识码:bm34000003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