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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4 08:51 来源:湖北省安委办 点击次数:

 

鄂安办[2018]85 



省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委会,省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当前,正处在机构改革和实现安全生产“一无两降”工作目标的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决贯彻“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科学统筹,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特别要深化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要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跟踪督办,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有力有序、落地见效、整改到位。

三、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舆情收集和情报研判,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妥善处置。健全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docx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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