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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5 09:05 来源:湖北煤监 点击次数:

 

 

 省安委办关于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恩施州、荆门市、十堰市安委会办公室:

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1月16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1月19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办〔2018〕40号)要求,现就做好全省2019年春节、“两会”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节、“两会”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全国煤矿较大以上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骤然严峻起来。各地要认真吸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煤矿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扛到肩上、落到实处。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二、切实加强春节前后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近期全国发生的这几起事故暴露出违法违规行为十分猖獗、“一通三防”管理混乱、安全制度措施形同虚设、劳动用工管理和安全培训不到位、地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在我省煤矿也不同程度的存在,各地要督促煤矿企业,对照这些问题从严从实开展自检自查。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针对企业自检自查的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对目前尚未停产停工的煤矿,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煤矿企业建立风险防控体系,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条件,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没有安全把握的作业地点要停止作业,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春节和“两会”期间停产停工的煤矿,要督促其严格落实停产检修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做好正常的通风、排水、安全检查、监测监控、值班值守等工作。对长期停产停工矿井,要严格落实巡查和盯守责任,确保停实停到位,严防昼停夜开、明停暗开。地方政府要督促计划关闭矿井尽快关闭到位,凡不按时间要求关闭退出的煤矿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责、从重处理。

三、认真组织好煤矿复工复产工作

春节和“两会”期间停产停工的煤矿,要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印发的《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9〕4号,电子版可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下载),严格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及签字手续,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行为,对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生产系统不健全、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人员培训不到位、五职矿长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不准恢复生产建设,坚决防止以整改隐患的名义违法生产。凡在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应急响应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政务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值守纪律,确保政务值守零失误、零差错。要加强值班力量配备,强化岗位责任制,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联络不畅、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问题。要完善应急机制,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反应迅速、联络畅通、措施有力、救援到位。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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