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2022年3月份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公开
发布时间:2022-04-08 14:26 来源:湖北局 点击次数: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北局2022年3月份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决定公开
建始县龙潭坪煤矿
序号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1 |
101首采工作面回风顺槽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的加强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Ⅱ采区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支护的形式、材料规格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
给予警告,并对煤矿合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 |
矿井重新任命采煤队队长副队长、掘进一队队长、掘进二队队长后,没有组织这些人员学习相关采掘作业规程。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
|
3 |
井下设置有3处栅栏、8处永久密闭、3处临时密闭,对栅栏外风流中的甲烷浓度未做到每日至少检查1次,对密闭外的甲烷浓度未做到每周至少检查1次。 |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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